西安市出台了新的生活垃圾费收费办法,按照不同的垃圾分类标准进行收费,同时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。该办法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,促进城市环境的改善。
本文目录导读:
为了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费行为,提高环境卫生水平,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,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结合西安市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收费范围
本办法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居民、大中专院校、驻地部队、行政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关社会团体等生活垃圾的收费管理。
收费标准
1、城镇居民按照户为单位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,每户每月XXX元。
2、大中专院校、驻地部队按照实际人数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。
3、行政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关社会团体等,按照实际产生的生活垃圾量缴纳处理费,具体标准由市物价部门核定。
收费方式
1、城镇居民、大中专院校、驻地部队等按照年度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,由社区、学校、部队等代收。
2、行政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关社会团体等,按照实际产生的生活垃圾量缴纳处理费,由市环卫部门直接收取。
收费管理
1、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支由市环卫部门统一管理,专款专用,接受财政、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。
2、社区、学校、部队等代收单位应当建立收费台账,定期向缴费人公布收费情况。
违规处罚
对拒不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,由市环卫部门责令限期缴纳;逾期不缴纳的,按日加收3‰的滞纳金。
以上是西安市生活垃圾费收费办法的主要内容,旨在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费行为,提高环境卫生水平,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。